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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遏止以假結婚方式取得合法身分的詐騙案件持續發生,聯邦移民部2日推出新法規,今後凡是以結婚或法定同居人身分被擔保入境並取得加拿大永久居留身分或國籍者,在未來的五年不得為其他人以配偶或法定同居人的身分擔保申請移民及居留身分。
移民部長康尼(Jason Kenney)在發表的一份聲明中表示,在過去橫跨全國與民眾的訪談過程中,聽到太多假結婚受害者所陳述的令人心痛的詐欺故事,這些受害者都深深覺得自己是被利用,從而成為他人以假結婚的方式進入加拿大的工具。然而移民加拿大不能建立在欺騙的基礎之上,因此移民部不斷採取進一步的措施,來防範此類的詐欺事件。

根據移民部的新法規定,以婚姻或法定同居人名義申請加拿大居留或公民身分的被擔保人,在獲得身分的當日算起,五年內不得以配偶或法定同居人的身分擔保其他人取得居留身份。然而在此之前,被擔保人不但在獲得永久居民身分之後可以再為下一任新的對象以配偶或法定同居人的名義申請身分,而且之前的婚姻對象還要依法在金錢上,持續對其做出最多可達三年的支援。此份聲明,是康尼的代表在昨日參加「加拿大移民詐騙防制小組」(Canadian Against Immigration Fraud,簡稱CAIF)的會議時宣布。

聯邦移民部同時指出,此法是參酌澳大利亞、紐西蘭、美國的相關法令制定而成,於2011年4月2日已在加拿大聯邦政府網站Canada Gazette 公布,經過30天的法定公眾意見徵詢期,於今年3月2日也在聯邦移民部網站公布實施,且將於本月14日在Canada Gazette網站再度公布。

康尼進一步強調,許多加拿大人都認為婚姻詐騙已經嚴重影響到本國的移民系統,因此政府會持續依現時狀況製定相關的法律,以防止加拿大寬大的移民法被不法之徒所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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