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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加拿大《明報》報道,加拿大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長康尼(Jason Kenny)9日宣布將就配偶移民提出修例,規定被擔保入境的配偶,必須與擔保人一起生活兩年,否則可被取消永久居民身份。

繼日前公布以配偶身份抵加成為永久居民者,5年之內不能以再婚為理由,擔保另一名新配偶到加國後,移民部再提上述修例,反映政府打擊婚姻詐騙的決心。

在新建議下,由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擔保移民的配偶,在獲得永久居民身份後,需要與他們擔保人在合法的婚姻關係下一起生活兩年。倘若未能達成上述要求,當局將可撤銷被擔保人的永久居民身份、要求其離境,並且在某些情況下,對其提出刑事控罪。

對于所有合法的關係,在兩年期限過後,該些條件將不再適用。有關規定適用于所有在提出申請時,結婚或同居少于兩年、且沒有與該配偶誕下子女的申請人。

康尼說:“我們的目標是杜絕申請人以假結婚作為取得居民身份的快捷方式。”他又表示,曾經有假婚姻的受害者,向他表達訴求,希望他能阻止同類事件發生在其它人身上。“婚姻欺詐是嚴重的問題,如果我們不設法杜絕,情況只會變得更糟,並會影響加國移民係統的完整性。”

上述修例細節將公布于《加拿大憲報》(Canada Gazette)網站上,政府將對上述新規定展開為期30天的公眾咨詢(至4月9日為止),歡迎公眾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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