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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慶縣法院近日發布的調研顯示:該院在審理婚姻家庭和變更撫養關係案件中發現,郊區農村利用國家結婚入戶政策以“假結婚”和“假撫養”等非法手段騙取戶口進京的現象正在增多。
  目前,北京市農業戶籍人員結婚以後,女方投靠男方入戶的時間為三年,男方投靠女方入戶的時間為五年,一些人藉此規定惡意取得北京戶籍,導致郊區法院近年來出現大量婚後三年、五年即離婚的現象。
  針對此種情況,法官建議將農村的落戶政策和城市居民落戶政策調整一致,結婚滿十年、年滿四十五周歲,方可辦理進京戶口。
  針對通過假結婚辦理戶口進京的現象,法院建議:對於利用假結婚、假撫養騙取進京戶口的情況,除了視情況確認婚姻關係無效、不存在親子關係以外,還應對此類行為完善處罰措施,如沒收雙方的違法所得,將惡意取得的戶口遷回原籍,鼓勵群眾舉報並給予獎勵等等。另外,應嚴格農村戶籍准入和審批制度。
  ■假結婚假撫養騙戶口
  一是當事人以“真登記假結婚”為由起訴離婚,主張雙方沒有任何夫妻感情​​,當初雙方簽訂了“入戶付款”等類似非法協議,因一方並未履行幫助對方轉移戶口的義務,對方當事人在庭審中要求按照協議支付違約金,或主張以真實婚姻關係平均分割家庭財產。
  二是姻親關係親屬間為使異地一方子女獲得北京戶口,通過“離婚—結婚—離婚”的方式取得北京戶口,再辦理未成年子女的戶籍投靠。此外,單身母親在戀愛期間生育非婚生子女,因急於為子女上學登記戶口,通過和外地男子結婚,並允諾配合男方辦理進京戶口,雙方只是互有戶籍利益需求。
(實習編輯:彭正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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