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
據日本新華僑報網報道,過去有很多通過假結婚來獲得在日本合法居住身份的案例,現在又出現了新情況——把自己的孩子偽裝成日本人的孩子,使孩子首先獲得日本國民身份,隨後自己再作為“日本人的父母”,向日本政府相關部門騙取在日本長期合法居住的身份。

  2月22日,日本東京都警視廳有組織犯罪對策一科及多摩中央警察署聯手行動,以涉嫌提供和使用與原本記錄不相符的偽造電磁公證證明文件的罪名,逮捕了26歲中國人李某和橫市的日本籍美容師口永光。據東京都警方宣布,李某此前與口永光合謀,企圖通過非法手段為一個外國籍孩子獲取日本國籍。

  據有組織犯罪對策一科介紹,警方實施抓捕行動時,獲取國籍的孩子已經離開日本前往別國,警方隨即將保留的兒童血液做DNA鑒定,並立案調查。警方同時還介紹,類似的案件,目前在日本全國已經發現了三例。

  在接受日本警方的調查時,李某和口永光均承認了被指控的嫌疑。李某供述說,“我以為我可以以日本孩子母親的身份留在日本,在日本長期呆下去”,口永光供述說,“李某求了我,給了我30萬日元的報酬,我就幫了她”。兩人在戶籍頁上偽造了夫婦關係。組織犯罪對策一科認為他們是假結婚,打算立案調查。

  警方認為,李某在和她同居的中國籍男性之間生有一名3歲女孩,李某將這個女孩當成是和口永光之間生的孩子,在橫濱市做了出生登記,為孩子取得了日本國籍。

  據有組織犯罪對策一科的介紹,李某以前和同居的男性以及女孩3人住在一起,2011年6月,李某就把女兒送回了福建省的娘家。後來,有組織犯罪對策一科在調查時發現,李某生孩子時,曾在東京接受過給新生兒做先天性異常檢查,當時的醫院裏還保留有女孩的血液。警方對血液做了DNA鑒定,發現和口永光沒有親子關係。

  東京都的有關負責人解釋說,“在東京都個人情報保護條例的允許范圍內,遵循刑事訴訟法的手續,向警方提供了女孩的血液”。(溫庭竹)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aichungde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